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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党支部召开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主题学习会议

作者:    日期:2024-06-13    点击数:

2024年5月8日,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党支部在海珠校区行政楼109会议室召开主题学习会议,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潘伟明主持,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全体党员参加。

学习会上,“第一议题”学习贯彻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<通知>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指出,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经党中央同意,自2024年4月至7月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全体党员要原原本本学,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,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。

全体党员在支部书记的引领下,深入学习《条例》第一编第一到三章,以及对应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(新旧对照版)》同章节。新版《条例》分三个编目,共十一章、一百五十八条,于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,紧扣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。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消化《条例》内容,书记带领党员集中学习,逐章学逐条学,对照旧版《条例》学,联系实际学,在学习中校正思想,筑牢根基。党支部全体成员切切实实地将条例读透学透,牢记于心,规范言行。

会后,党支部要求党员先行自学后面章节内容,将在每一次学习会上接着集中学习《条例》内容,从而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,达到加强纪律教育,提高知纪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学习目的。同时,要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,真正做到严于律己,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,当好关键少数、尽到关键责任,真正做到增加党性、严守纪律、砥砺作风融入日常、化为习惯,真正做到绝对忠诚、绝对干净、绝对担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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